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6:45

各学院(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续贷工作,确保贷款工作有序、高效、准确完成,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今年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线上申请2023学年的助学贷款金额(自2021年起,后续年度的助学贷款均为一年一申请),现将我校2023年校园地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贷预申请

1.贷款申请对象与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6)本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提前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并下载APP

2.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新贷、续贷办理需求信息统计

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于10月20日之前进入“智慧学工-问卷调查”,研究生进入“智慧研工-问卷调查”,并按照问卷提示、认真填写“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统计”的调查问卷。

问卷适用对象:

2023年首次申请或继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研究生(包括2019年办理校园地贷款的预科生)

以下四类学生不用填写此问卷:

1)不准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2)已成功办理2023年生源地贷款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3)2020年已办理校园地贷款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或者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

4.全校新贷工作预计推进表

阶段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需求摸底

锁定名单

10月11日-10月20日

宣传动员、摸底统计,完成2023-2024学年新贷摸底统计与开卡信息采集

各学院(书院)

开卡、

激活

10月22日

汇总《2023年新贷开卡信息》,将贷款学生开户信息电子版报送银行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月31日前

(具体时间以银行通知为准)

完成新贷开卡,学生携带身份证、手机分批前往银行网点办理激活

中国银行珞狮路支行

线上申请

11月1日至11月8日

学生按照操作流程于手机银行APP申请

各学院(书院)

高校审核

11月9日至11月16日

资助中心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签署合同

11月30日

之前

审核通过后学生按照流程及系统提示在线签署合同

各学院(书院)

银行放款

2024年1月

银行审核后放款至学校账户

中国银行东湖分行

二、2022年已成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续贷申请

续贷(指学号、学历等个人信息没有发生变更,2022年首次手机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

1.时间:新学年开始,学生即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开始申请续贷。请同学们于2023年10月16日前完成续贷办理;

2.步骤:进入“国家助学贷款”模块点击“再次申请”后进入下一步,班级、专业、QQ邮箱填写完整,业务初审机构选择高校,家庭住址栏不要填写学校地址。核实个人信息无误后再次点击下一步上传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正反面(注意身份证有效期)即可完成续贷申请。贷款金额入学校对公账户,经学校财务处批扣,剩余款项打入学生与学校联名的工行借记卡账户;

对于新学年将要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例如本科毕业后连续攻读硕士学位),修改入学信息、贷款信息,重新上传录取通知书,即可完成升学后新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交申请后,业务审核、签署合同、入学确认、贷款发放均与首贷相同。

3.提额办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士、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今年申请提额的金额:全日制本专科生为16000元扣除本学年已/待发放金额,全日制研究生为20000元扣除本学年已/待发放金额。提额操作详情请见附件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操作指南。

另:2021年起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则施行一年一贷;2020年合同的同学,由于是线下签署的纸质合同,需要进行线下续贷确认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相关政策须知。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无需承担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继续攻读学位可以申请贷款再贴息,继续享受国家贴息政策。毕业后前5年只需还息,5年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因病休学期间的贷款仍可申请再贴息。毕业后可通过中行手机银行便捷还款。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即减0.6%)执行。

2.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负责资助老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告知资助政策,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宣传到位。

3.全面开展,及时申请。各学院务必要及时通知,提醒学生注意时间节点填写材料,并关注后续集中激活银行卡等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宣讲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操作指南

附件3:个人征信宣讲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