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5.31 14:55

  主要职责: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学生资助服务与宿舍园区文化建设;负责全日制学生就业工作,以及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具体职责:

  1.制定并落实全日制普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学生工作要点;制定并落实学生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水上专业半军事化管理及航海质量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2.组织落实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大学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等课程建设及教学工作;组织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制定完善招生相关计划及方案,组织各类本科生招生工作。

  4.制定全日制本科生日常管理、评先评奖、违纪处理、各项资助等政策和办法,落实全日制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5.制定全日制普通学生就业相关政策与方案,落实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建设、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及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

  6.对全日制普通学生宿舍房源进行管理、调配,指导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宿舍文化建设等工作。

  7.组织学生军训工作;落实学校国防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的建设及拓展工作;做好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双拥”和“军民共建”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8.为各学院本科生学生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指导和支持服务;组织制定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与标准,组织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价。

  9.推进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智慧学工系统,开展本科生学生工作业务范围内的数据维护管理工作,提升业务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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