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8:41

各学院(书院):

学生暑假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9月2日,9月3日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学生有序离校过渡期为7月3日至7月7日,7月7日后对申请假期临时住宿学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更好保证假期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相关学生工作

(一)加强安全与法治教育

各学院在放假前,全覆盖开展安全与法治教育,教育内容须包括政治安全、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避免因野游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等)、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乘坐违章车辆等)、财产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非法校园贷、防误入非法传销组织、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等)、网络安全(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有碍身心的网站及网络平台、不参与各种形式网络赌博等)、法治教育等方面。本科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完成高等学校《假安全温馨提示》签阅工作,确保全覆盖。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放假前开展一次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自查,77日前由学院对非假集中住宿房间贴上封条(盖学院章),并向楼栋物业通报。78日前将寝室安全自查结果,报学工部学生住宿管理办公室。

(三)严格留校学生审批

申请假临时校内住宿的本科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临时住宿申请,辅导员与学生家长核实情况,由各学院审申请假留校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家长同意,由各学院审76日前报送学生暑假留校信息汇总表及留校学生管理负责人,本科生报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报研工部研究生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

二、暑假期间相关学生工作

(一)开展假期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在暑假期间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号召学生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在社会“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做好家校沟通联系

1.落实致家长一封信

各学院在7月16日前完成致家长一封信的电子投递工作,并关注投递及阅读情况。学院要向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提醒家长关注学生离校返乡、学习备考、开学返校等情况。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要逐一跟家长联系,形成家校合力,做好协同育人。

2.落实申请留校学生家校沟通

对申请临时在校住宿的学生,各学院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告知假期学生留校及留校事由,取得家长的认可并要求家长定期与学生保持有效的联系。

对于既未申请留校住宿也未返乡的学生,各学院要了解学生去向和事由,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及时通报。

(三)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

1.开展留校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召开留校学生安全教育会,签订留校承诺书,临时住宿期间的水电费学生自行充值缴纳,临时暂住其他学生宿舍的学生需记录好水电止码(费用)。提醒学生离校前确保寝室断水、断电,锁好宿舍门窗,打包个人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在宿舍内留食物和垃圾,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做好留校学生集中住宿

全体留校学生77-830日实行集中住宿,杜绝单人单寝。有搬迁计划的学院在搬迁后房间安排暑假集中住宿。

3.加强安全管理与信息统计

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与信息统计工作,每日巡查留校学生情况,如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要及时送医;如发现夜不归宿、违规用电、使用灶器具做饭等行为,要及时上报处理。在77-830日期间建立日报台账,每天16:00前报送当日留校学生信息,留校学生信息同时报送本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

4.落实假期值班与应急处置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留校学生专人负责制(专人负责期间不离开武汉市),统筹做好学生申请暑假假期临时住宿期间的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全体政工干部要确保联系渠道通畅,根据学院安排做好值班值守,及时做好各项沟通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后续工作

开展暑期联合办公,持续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根据学生求职意向,继续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并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做好学生就业信息跟踪反馈;配合学校做好2023届毕业生的就业核查。

三、开学前后相关学生工作

(一)提醒学生及时返校

本科生补(缓)考具体安排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各学院提醒同学们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提前安排返校行程并做好考试准备。

(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学生返校后,辅导员要通过开展“三进三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学生,全面了解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9月8日12:00前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报送暑假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报告至学工部学生教育办公室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做好2023级新生班级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确保新生入学时班主任配备到位。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开学前要安排人员走访寝室,开展安全检查,报送安全自查报告及隐患排查结果。92日前将寝室开学安全检查报告报学工部学生住宿管理办公室。

(四)报送学生返校情况

9412:00前报送学生报到的情况(包括未报到学生的原因),918日(开学两周后)报送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本科生报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报研工部研究生事务与信息化建设科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3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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